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镇关于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xx镇关于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2019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先后发生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江苏连云港赣榆区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4・21”火灾、河南许昌长葛市废旧厂房“5・26”较大爆燃等多起涉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非法违法事故。2018年,山东省发生的枣庄甘霖实业有限公司“3・27”较大爆炸事故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建设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根据国家、省和xx市关于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以下统称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查清当前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坚持治标治本、突出重点,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压实“打非治违”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彻底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的死灰复燃。
二、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非法违法“小化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各社区、村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和盲区。要摸清情况、查清底数,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逐村、逐户、逐企“过筛子”,彻底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镇安环办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规划、国土等部门和各社区配合):
1.现有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
3.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特别注重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新材料”等字样企业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一致,是否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
(二)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健全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置、严厉打击。一是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对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未经许可或未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责令立即停产,封闭非法生产装置及所在区域,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三是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或者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将排查出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上报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定期研判、打击清理。一是充分发挥大数据的支撑作用,对应用化工企业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和疑似化工企业的市场主体清单、动力电用户或短期内用电量激增的用户清单等大数据进行初步排查。二是充分发挥网格化的功能作用,借助社会综治网格功能,建立健全应急网格功能,对网格内疑似“小化工”的单位进行精准排查。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推动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制度,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良好氛围。xx镇举报电话:xxxxxx。
三、时间安排
从202x年xx月至202x年xx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x年xx月底前)。充分利用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讲清非法违法“小化工”的严重危害,讲明从事非法违法“小化工”生产的严重法律后果,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x年xx月底至202x年xx月)。202x年xx月xx日前,各社区、村要组织力量集中对辖区内非法违法“小化工”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排查,逐村建立清单台账,各村将排查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盖章后以社区为单位报至镇安环办。202x年xx月至202x年xx月底,对于排查出的非法违法“小化工”分类处置,严厉打击,严肃问责,确保实效。
(三)巩固提升(202x年x月至x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并全面总结工作落实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村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非法违法“小化工”的排查工作,及时上报排查台账,不得虚报、瞒报。专项整治期间,对发生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或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部门或社区将严肃处理。
各社区、村要充分发挥熟悉本社区、村情况的优势,加强与镇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取缔、关闭、停产等行政决定的,要告知供电企业,以联合执法的形式对非法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供电企业要积极配合参与。
安环办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xxxxx@163.com。
xxx人民政府
202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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