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锡530计划是什么,供大家参考。
无锡 530 计划是什么
530 计划
时间:2012 年 04 月 20 日
从主打“中国制造”的乡镇企业到以尚德太阳能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再到如今的“物联网”革命,不断创新的无锡人才战略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海外人才来此创业就业,带动该区域的产业转型和升级。
2006 年 4 月,无锡市提出“530 计划”,计划 5 年内引进 30 名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此后,无锡市在此基础上又推出了“后 530”计划、“泛 530”计划和“无锡千人计划”等一系列人才政策措施,大力度、广范围、宽领域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无锡识凌科技有限公司是 2010 年 7 月落户在“530”创业大厦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场“530”策划的海外宣传会上,识凌总经理刘军被无锡的优厚政策吸引,从而来到了无锡创业。如今,识凌公司的业务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已步入正轨,公司副总经理吕俊对记者说,“这里的政策资金环境非常适合企业的起步和成长。”
对于引进的“530”人才,无锡市统一提供 10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并为企业后期吸纳风投、创投和社会基金提供便利。这些政策和资金上的保障弥补了新兴企业起步资金上的不足,有效分担了企业的创业风险。
此外,无锡高新区产业园会定期组织企业与高校间的产学研合作项目,通过这种合作,企业不仅能得到技术上的支持和进行研发产品的试验推广,还能从关联项目里直接发掘技术人才。目前,识凌科技已与美国明尼苏达州立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在他们去年招进的 8 位新人里,就有一半是通过这种方式直接引进的。
考虑到海归企业落户之初人生地不熟,无锡市政府还陆续推出了一系列诸如“创业导师”、“创业保姆”等政策以解决海归企业 “水土不服”的问题,保护他们更好地成长。
2009 年,无锡“创业保姆”计划正式启动。50 位无锡当地大学毕业生,经过秘书、行政、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一系列培训后,成为首批创业保姆,派驻到 530 企业中担任行政助理,保姆薪水由新区财政支付。
许凯就是参与“创业保姆”计划的一员。日语专业的他大学毕业后便报名参加了这项计划并开始为企业提供服务。谈到创业之初许凯对公司的帮助,吕俊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刚开始在一个新的地方起步我们遇到了很多困难,许凯在手续办理、资源整合等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建议,节省了我们大量的时间”,吕俊对记者说。
为了能够给“530”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无锡还建立了博天堂国际的人才招聘、市场营销、企业融资、法律服务、创业辅导、生活保障等六大创业服务平台。
据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530”计划实施以来申报项目数和落户项目数呈逐年快速增长态势,年申报项目数已从 2006 年的 47 个增长到 2010 年的 1568 个,年落户项目数从 2006 年的 7 家增长到 2010 年的 599 家。
截至 2010 年末,已有 1287 家“530”企业在无锡落户发展,注册资本总额超过 41 亿元。这些企业绝大部分从事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服务外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11 年上半年,又有 443 个项目申报无锡市“530”计划,其中158 个项目成功入围,并有 208 家“530”企业新注册落户无锡。
除了在创业方面的服务,无锡市还创新机制对海外人才在无锡的生活方面提供了多项便利,包括项目资助申请、职称认定、子女入学入托等。海归创业人才能够以当地户籍人员同等待遇申请子女在本市就读,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按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有住房,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
“这些政策对我们这些年轻企业提供了切切实实的帮助”,吕俊说。
2006 年 4 月,无锡市出台《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简称“530”计划,即 5 年内引进不少于 30 名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重点是环保、新能源、生物三大先导产业,以及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产业的创业领军人才。
“5 年内引进不少于 30 名领军型海外留学人才来无锡创业”这是 2006 年江苏省无锡市制定的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创新创业计划“530”计划的初衷。“530”计划源于 2006 年春,因为当时意识到“海归”人才在科技创业中的特殊爆发力,无锡推出了 5 年内引进 30名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的 “530”计划,当年 5 月就在北美举行了首次“530”计划推介会,引才入锡。而“530”计划产生的爆发力一样让无锡吃惊。据介绍,4 年来,无锡市引进的“530”项目呈几何级数增长,已累计注册“530”企业 876 个,总注册资本 25亿元,同时也集聚了各类高层次人才超过 6000 人。目前,落户企业中有 196 家顺利实现销售,其中 15 家企业销售收入突破 1000 万元。4 年 6000 人,海外留学归国人才超过3500 名,其中不乏“重量级”人物,远远超过了 5 年引进 30 名“海归”领军人才的预期。而在 2005 年之前,无锡引进的海外留学人才总量仅 500 名左右。人才带来的集聚效应已初步显现。目前,无锡不仅吸引了大量“海归”人才创业,也招来不少美国、丹麦、日本等国的海外研发团队,形成了海外智力和人才的双重集聚。
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
: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发[2006]144 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市政府计划在五年内引进 30 名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简称“530”计划),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是指
(一)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工作五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的领军人才。
(二)在国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领军人才。
(三)在引领我市电子信息、新材料、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高档纺织五大支柱产业和环保、新能源、生物三大先导产业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领军人才。
二、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主要载体
无锡市现有和建设中的重点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包括: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信息产业园、工业设计园、科技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国际科技合作园、动漫产业基地等。
南京大学相关实验室向无锡市引进的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开放。
三、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享受的扶持政策
(一)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 100 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 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 300 万元的创业投资。
(三)对具有市场需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低于300 万元的资金担保。
(四)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 30%作价入股。
(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四、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招聘方式
(一)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年引进 5—10 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确定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经过市有关部门初审、专家小组评审后进入面试,通过面试后正式确定。
(二)邀请国际国内相关专业的科学家和科技风险投资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来锡创业人才和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三)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通过无锡市政府网、无锡市人才网、教育部留学人才网和国内新闻媒体向海外公布。
(四)应聘者须在无锡市人才网(wxrcw)上报名并填写《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商业计划书》。
(五)每年 5 月份向海外发布招聘报名公告,公告截止日期为当年 7 月 31 日。8 月 1 日至9 月 20 日完成市初审和专家评审小组评审,9 月 20 日至 10 月 20 日进行面试,10 月 20日至 10 月 31 日正式公布。
(六)被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由面试方提供来锡往返机票和面试期间在锡食宿费用。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补充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吸引海外留学人才来锡创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144 号),现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申请项目在形式审查、专家技术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项目的遴选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综合评审的意见分为推荐(a 类)、推荐(b 类)、推荐(c 类)、不推荐(d 类)。对落户无锡的申请项目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一、综合评审的意见为推荐(a 类)的项目
(一)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 1 个月内,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10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 100 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 100 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 300 万元的创业投资。
(三)对具有市场需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低于 300 万元的资金担保。
(四)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 30%作价入股。
(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二、综合评审的意见为推荐(b 类)的项目
(一)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 1 个月内,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6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 100 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 100 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 150 万元的创业投资。
(三)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 30%作价入股。
(四)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三、综合评审的意见为推荐(c 类)的项目
(一)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 1 个月内,给予领军
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4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 100 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 100 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 150 万元的创业投资。
(三)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 30%作价入股。
(四)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各市(县)、区要根据本补充意见,尽快制定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办法
根据《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144 号),为做好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引进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立组织机构。在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内),主要职责是组织对来锡创业人才的报名登记、资格初审,邀请专家进行项目论证、风险投资评估,做好上下协调联络与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二、报名登记。每年 5 月 12 日至 7 月 31 日,由市人事局负责留学创业人才报名咨询联系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并负责报名人员情况汇总工作。根据锡政发〔2006〕144 号文件精神,下列对象均可报名:
(一)
目前在海外工作的领军型科技创业留学人员;
(二)目前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工作(创业),有意来锡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2006 年 5 月 12 日]530^计划发布后,到无锡投资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三、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每年 8 月底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报名人员的国(境)外留学学历、经历等进行认定、审核;由市科技局对应聘者的商业计划书及相关材料的具体内容进行初审,对其提交的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进行认定、评估。在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的基础上,确定提交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的人选。
四、项目论证和风险投资评估。由市科技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项目评审细则》,于 9 月底前,邀请国际国内科技和风险投资等相关专业的专家(每个创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不少于 5 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项目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并报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推荐面试人选。
五、组织面试。10 月底前,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专家评审小组推荐的留学归国创业人员进行面试,对面试合格人选,经媒体公示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六、签订合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起草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人才投资创业合同。由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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